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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甩掉教育落后帽子

1998-07-04 来源:光明日报 简 虎 我有话说

10年前,广西壮族自治区失学儿童人数多、女童入学率低曾引起人们忧虑。如今,广西初等教育的这种落后局面已成历史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的实施,使这个自治区甩掉了教育落后的帽子。

实施《义务教育法》以来,广西在校小学生已由原来的544.3万人增加到639.9万人,增长17.6%,入学率达到98.16%,高于全国平均水平。全区108个县(市、区)已全部普及初等教育。面向盲、聋、哑、弱智等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,得到迅猛发展,跨入了全国先进行列。全区已有20个县(市、区)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、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“两基”目标。

为了更好摸索“普九”经验,自治区有关部门同志深入壮乡瑶寨,树立起88个在办学思想、办学条件、学校管理、师资水平、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等方面各有特色的示范点。为了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,近几年来,广西先后制订了《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》、《广西教育条例》、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保护办法》等一系列地方性教育法规。据不完全统计,10年内,广西在经济还不很发达的情况下,投入教育的经费高达248.79亿元。

10年努力的另一个可喜成果是,随着小学入学、升学率的提高,广西的少数民族学生、农村女童的入学和升学率也大大提高。1995年,小学生、初中生中的少数民族学生比例已经分别达到39.49%和36.2%,女童入学率已经上升到97.46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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